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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最新通知:明确艺术培训按照非学科类管理,全面加强与改进美育工作!

2021-08-04 17:12

7月28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全文如下——

新闻发布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导各地做好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治理工作,现就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或生物、物理、化学)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二、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行审核把关,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7月28日

教育厅

此前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学科类、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治理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意见》,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教育部

此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旨在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和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及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

工作意见

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

教育部发布会

未来,家长与孩子从学科培训的重压“逃离”后,应当顺应时代需要,对美育逐渐提高重视程度。为响应国家号召的“全面发展”,艺术培训或将迎来更多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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