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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14年的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2014-04-16 17:08

【收费标准】

专业

住宿费
备 注
船舶驾驶、轮机(第一学年)
4300(农村户籍、城镇低保居民学生免学费)
750
有关海事证书培训、考证费按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注:教材费、体检费等代收费按相关收费标准执行,具体以入学通知书为准。

【收费方式】

①现金;②银行卡;③汇款(户名:广州海运技工学校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海珠支行  帐号:200681315610001)

【注意事项】

(三)我校是广州航海学院函授教学点。凡报读我校三副(船舶驾驶)、三管轮(轮机管理)者,可同时报读广州航海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航海系、轮机系的函授大专班,毕业后获取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成人教育大专学历。

学校即日起接受报名,有意报读我校秋季班的省内外学生,可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由于招生人数少,学位有限,请尽早报名,报读学生可预交学位定位费500元/人,凡预交定位费学生优先考虑安排入读。

各省市初中、高中应届毕业生可直接与我校联系报名,也可在填报升学志愿时报读我校,广州市生源的学生可以选择走读。欢迎考生家长来函来电来校咨询、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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